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组。
二、复试资格
1,公开招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最低195分,英语最低45分,业务课最低50分。
2,硕博连读生需参加资格认定考试和面试。
三、复试
1,时间安排
5月3晚上硕博连读学生资格考试笔试(考查内容主要为数学和英语);
时间:7:00至9:30,地点:D9楼A314室
5月11日下午2:30,具有复试的考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到学院研究生科报到,复试费100元(地点:南一楼中312室);
5月12日上午硕博连读学生和公开招考生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
时间:8:30开始,地点:东九楼D103、D106室
5月14日公示复试成绩,开始录取与公示;
所有考生体检安排在5月11日下午校医院进行,体检费70元。
2,复试成绩计算
公开招考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此为复试的笔试部分,这部分成绩体现在专业面试时专家打分中),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所有考生面试包括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面试,其中英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80%。专业面试采取“博士生资格申请答辩”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答辩的时间一般为15分钟,英语面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总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0.5+复试成绩*0.5,硕博连读生总成绩=资格考试笔试成绩*0.5 + 复试成绩*0.5。
4,总成绩的排序方法: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生分开排序。
四、学院招生指标和导师招生限额
学院招生指标39名(含普通指标36名和创新研究院指标3名),其中直攻博15名,硕博连读生19名,公开招考生5名(公开招考生复试合格的不足5名时相应增加硕博连读生录取人数)。各个导师的招生指标数按照《2016-2019聘期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执行。
五、2018年博士生录取办法
1,公开招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成绩合格线为60分。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不合格者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创新研究院指标单独从直博生和考核合格(资格考生和面试)的硕博连读生中录取,不占导师的普通指标。
3,公开招考生的录取入围规则:复试合格的公开招考生将按照总成绩的高低排队,前5名入围录取资格。
4,硕博连读生的录取入围规则:对于考核合格的二年级硕博连读生,如果拟录取其的导师博士生招生数没有达到该导师的普通招生指标上限(年度上限和聘期上限),则该二年级硕博连读生入围录取;如果一名导师有多名报考且考核合格的二年级硕博连读生,则在导师普通指标内总成绩高的入围录取。其他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入围录取。
5,导师录取学生分两阶段进行,每阶段时限为2天。第一阶段是导师按照招生限额录取,此阶段导师招生不能突破限额。如果第一阶段不能完成学院的招生计划,则进入第二阶段录取,允许部分导师超招生指标录取,第一阶段没有录取的考生与院内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关系,总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每名导师第二阶段最多只能录取一名考生。
6,奖学金评定:非定向生享受全额奖学金。
六、信息公开
1、本单位的网站上将开辟专栏。公布本院复试细则;
2、复试结束后2天内,学院将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发给研招办审核,如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名单排列顺序为加权总分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送研招办审核后在研招网上发布。并链接到本院网页。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七、其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pbb63365挎包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诉电话:87540131
pbb63365挎包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