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2017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规定内容包括:
1.围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开展专题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程序环节、纪律要求,做到先受教育后开展推荐提名。重点学习讨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二是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三是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我校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2.围绕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学习讨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二是《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通过学习,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
3.讲授一次微党课。围绕2016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学习研讨主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可以以党员讲授微党课的形式讲解相关内容、要求,引导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对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认识,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组织集中测试。通过“党员学习网”微信学习平台或事先准备的测试题,组织党员进行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相关知识集中测试。
5.交纳当月党费。党员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党支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台账。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对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十九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加强指导,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按时限完成。
组织部联系人:陈雪紫 刘鹏
邮箱:zzb@hust.edu.cn
电话:027-87542301、87542203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9日